企业在员工试用期间不为员工缴纳社保?官宣:属违法
四川新闻网成都8月30日讯(记者 李丹)不少试用期的员工都会遇到这样一个问题,不仅工资打折,用人单位还不缴纳社保。那企业在员工试用期间不为员工缴纳社保合法吗?30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成都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获悉,企业在试用期间不为员工缴纳社保的行为是违法的。不仅如此,用人单位没有缴纳社保的,还将受到依法处理。
企业在员工试用期间不为员工缴纳社保合法吗?据悉,企业在试用期间不为员工缴纳社保的行为是违法的。根据《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只要员工在劳动合同成立期间,企业就应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限是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所以应当缴纳社会保险。企业应当在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企业在员工试用期间不为员工缴社保怎么处罚?据悉,企业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员工发现企业没有给自己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直接到劳动监察和社保稽核部门举报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依法处理。用人单位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可以随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用交违约金。同时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成都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提示,有些企业因为部分岗位工作人员的流动性较强,缴纳社会保险意识淡薄,在员工试用期不为其缴纳社保。但是如果员工在试用期间工作发生工伤,这些费用就由企业承担了。试用期不为员工缴纳社保,不仅损害了员工的社会保障权益,企业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企业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在员工入职起就为员工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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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王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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