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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曝光事故多发路段 7起事故致3死9伤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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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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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新闻网自贡8月24日讯 (杨委 记者 徐昭磊)今日,自贡公安交警支队曝光今年以来自贡市事故多发路段、高风险企业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并对2起典型交通事故进行案例分析。

  据悉,事故多发路段为自贡东环线,该路段今年已发生一般程序事故7起,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9人受伤;高风险企业为自贡天龙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截止7月31日,该企业重型货车或挂车逾期未报废8辆、逾期未年检15辆。

  典型事故案例

  案例一

  2019年6月30日,古某某驾驶川KXXXXX重型半挂牵引车(川KXXXX挂)从大山铺方向沿206省道往大梨树方向行驶,15时30分,行驶至206省道148KM+200M时,与对向由高某某驾骑的川CXXXXXX超标电动自行车(搭乘陈某某,女,17岁)发生碰撞,造成高某某当场死亡、陈某某受伤及川CXXXXXX超标电动自行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形成原因分析:高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12周岁以上成年人和未靠右侧通行的行为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古某某驾驶载物超过规定宽度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行为是造成此事故的次要原因。

  警示:车辆上路应当靠右侧通行、不得违反载人规定及装载规定,所有交通参与者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确保安全。

  案例二

  2019年6月24日,吴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牌普通二轮摩托车由自流井区荣边镇往贡井区方向行驶,17时35分,行驶至自流井区伍富路4公里加700米超车时,与罗某驾驶的川CLXXXX小型轿车发生刮擦,吴某某又与道路右侧的波形护栏发生碰撞,造成吴某某当场死亡、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事故形成原因分析:吴某某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未按规定登记的普通二轮摩托车上路行驶、不按规定超车且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行为是此次事故形成的主要原因,罗某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行为是此次事故形成的次要原因。

  警示:驾驶机动车应当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上路行驶应当按规定登记,不能超速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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