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患癌十多年无药可医结果用“偏方”治好了这事靠谱吗?
2、即便确实是姜黄素“治”好了她的癌症,对其他患者也不一定有效。这位女士或许是因为某种特殊原因,成了姜黄素的“神奇响应者”(大规模临床试验失败,但对少数患者却有奇效)。其他患者如想尝试,请咨询主治医生,慎之又慎。3、姜黄素是从植物姜黄里提炼出来的活性成分。早在2003年,美国安德森癌症中心的科学家就针对30多位癌症患者进行了临床试验,但非常可惜,没有一位患者的病情在使用姜黄素3个月后得到缓解,实验宣告失败。姜黄素不是治疗多发性骨髓瘤的广谱神药。
4、此外,虽然各种细胞试验和动物试验都报道了姜黄素具有一定的抗氧化、抗炎症的功效,但因为缺少成功的人体临床试验结果,姜黄素目前只能算是畅销的保健品,到底对人体有没有用,不好说。
控制”住了多发性骨髓瘤最近有一个新闻突然火了,英国医生在BMJ Case Reports上介绍了一个惊人的临床案例:57岁的Dieneke Ferguson女士在晚期癌症无药可治的时候,改吃保健品姜黄素(Curcumin),居然成功控制了癌症超过5年。Ferguson女士大约10年前被诊断为多发性骨髓瘤。在接受了多轮化疗后,她的疾病都没能缓解,干细胞移植的尝试也多次失败。在2011年的时候,她彻底放弃了临床治疗,开始尝试网上找到的“偏方”:每天晚上空腹使用8克姜黄素。
结果还线年过去了,她的疾病一直控制得很好,没有出现进展,检测也很难再找到癌细胞。重要的是,她生活质量一直很高。
据我所知,这应该是第一个有详细医疗记录,没有使用其它药物,而单独靠姜黄素就控制住多发性骨髓瘤的案例。
不好讲,专业人士不用这个词,在我看来也并不重要。抗癌的目标是把癌症变成慢性病。只要健康地和癌细胞共存,就已经算成功了。
姜黄素是从植物姜黄里提炼出来的活性成分。姜黄是印度的一种传统调味料,很多咖喱里面都有。它也是一味传统中草药,在印度和中国被使用了几千年。
姜黄素的出现则要晚得多。直到1815年,姜黄素才首次被科学家分离出来。又过了近一个世纪,1910年它的化学结构才被最终确定。
1949年,一篇《自然》文章发现姜黄素有抗细菌的作用,正式了对姜黄素的生物学和药理学研究。
和绝大多数保健品一样,虽然姜黄素的体外试验,动物试验结果很好,虽然大家把它的功效吹得满天飞,几乎要包治百病,但事实上,
如果去ClinicTrials.gov搜索,在姜黄素治疗人体疾病方面,能找到100多项研究,很多都已经完成,但至今没有人能拿出过硬的大规模临床数据,证明姜黄素能治疗疾病。
所以,目前科学上来说,姜黄素肯定对细胞有用,肯定对动物有用,但不一定对人有用。可能有用,可能没用。
由于姜黄素体外生物活性很强,能调节多个细胞信号通,有抗氧化、抗炎症等效果,不少人猜想它能抗癌,因此也吸引了很多科学家做研究。有关姜黄素和癌症关系的论文很多,去Pubmed搜索,会找到超过4200篇。
但问题是,一旦进入人体试验结果就不行了。已经说到很多研究,其中有超过60个临床试验是专门研究姜黄素在癌症治疗和预防中的作用的,但很可惜,到目前为止,没有一项大规模试验取得成功。
这些看起来都是科学家的事儿,患者和家属真正关心的是:如果这个案例是真实的,那应该效仿么?多发性骨髓瘤患者,是否应该尝试姜黄素疗法?
因为这只是个例,而以前已经做过一次姜黄素治疗多发性骨髓瘤的临床试验,结果失败了!
早在2003年,美国安德森癌症中心的科学家就发现姜黄素能在体外试验和动物模型中多发性骨髓瘤细胞。大家很兴奋,于是很快就招募了30多位患者进行了临床试验。但非常可惜,2007年公布的结果显示,没有一位患者的病情在使用姜黄素3个月后得到缓解,试验宣告失败。
面对这种个例和临床试验结果矛盾的情况,有两种主要可能。第一,姜黄素确实治好了她的多发性骨髓瘤,但对其他患者无效。
大规模临床试验失败,但对少数患者有奇效的例子不少。这类故事在我的两本书《癌症·》和《癌症·新知》中都写过。我们称这样的患者为“神奇响应者”。比如,砒霜(三氧化二砷)可以用于治疗白血病,但如果所有白血病患者都使用砒霜,那95%以上患者不会响应,临床试验肯定失败。研究发现,砒霜只对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APL)这种少见亚型有奇效。
另一个例子是靶向新药依维莫司。这个药在膀胱癌临床试验中失败。但其中一位患者用药后肿瘤却完全消失了。通过基因测序才发现,她的肿瘤拥有非常的基因突变,导致对药物异常,因此患者成了罕见的“神奇响应者”。
Ferguson女士或许也是因为某种特别的突变,成了姜黄素的“神奇响应者”。
第二,Ferguson女士疾病好转和姜黄素没有半毛钱关系,而是其它原因导致的。比如,是不是啥原因意外激活了免疫系统?是不是别的“偏方“起效?据说她除了吃姜黄素,还长期进行高压氧治疗,等等。
2、应该尽快在严格临床试验中验证这个结果。3、目前姜黄素算是“偏方”,患者如想尝试,请咨询主治医生,慎之又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