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八仙尘爆8被告3度获不起诉 被害人家属提再议
中新网7月8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新北市八仙乐园2015年发生尘爆意外造成486人伤亡,八仙乐园董事长陈柏廷等人日前3度获不起诉。被害人家属不服8日赴士林地检署提起再议,要求八仙乐园拿出良心,检方还公道。士林地检署表示会依法处理。
资料图:台湾新北市八仙乐园2015年6月27日晚间举办“彩虹趴”起火,导致助燃性粉尘爆炸。图片来源:CFP视觉中国一名陈姓伤者身受二至三度烫伤、占全身面积70%,今天未到场,但她的爸爸特地从花莲搭车来声援。陈爸爸说:“我们要求的是企业(八仙乐园)拿出良心,而不是只赚钱,4年了,孩子前几天还在做重建手术,根本无法回去工作,也没有公司会聘用她”。
台湾法律扶助基金会律师周信宏指出,陈柏廷等人以书面同意瑞博公司于“彩色派对”活动宣传使用“八仙乐园”商标,而“商标法”第18条规定,商标就是表征商品与服务的来源,且彩色派对对外宣传的广告、文稿、网页,使一般消费者认为活动就是八仙乐园公司举办活动,八仙乐园怎能不负过失责任。
瑞博国际整合营销有限公司于2015年6月27日,在八仙乐园举办“彩色派对”时,发生粉尘爆炸,造成15人死亡、471人轻重伤。士林地检署侦办后,依业务过失致死罪起诉活动负责人吕忠吉、陈柏廷、八仙乐园总经理陈慧颖等8人获不起诉处分。
台湾“最高法院”2018年依业务过失致死罪,判决吕忠吉有期徒刑5年,并科罚金新台币9万元定谳。吕忠吉已于2019年初入监服刑。
被害人及家属不满陈柏廷等8人获不起诉处分,向台湾“高检署”声请再议成功,“高检署”发回续查,士林地检署侦办后,于2016年10月予以不起诉处分;被害人及家属不服提起再议,“高检署”二度发回士林地检署侦办,要求承办检察官听取被害人意见,进行修复式司法。
士林地检署侦办期间,少数被害人及家属有与被告等人进行实质对话,但未到和解地步。被害人及家属追加起诉控告当天在场的八仙乐园3名员工,使被告增为11人。
士林地检署日前第3度侦结案件,认定陈柏廷等11人行为,仍不构成业务过失致死罪,因此做出不起诉处分,被害人及家属7月1日收到不起诉书,与律师团讨论后,赶在8日可声请再议最后一天,赴士林地检署递状提起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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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王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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