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粤财政送出五个方面重大利好!
符合条件的境外人才个人所得税税率最高可从45%下降至15%,2018、2019年累计安排珠三角九市1900.2亿元,倾斜支持粤港澳大湾区综合交通、生态环保、教育与医疗卫生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笔者近日从省财政厅了解到,该厅通过“五个支持”,以高站位落实大战略,以通规则探索新模式,以小切口推动大变局,积极推动大湾区要素自由流动。
境外人才个人所得税税率可降至15%
支持人才集聚方面,省财政厅逐步构建珠三角九市与港澳衔接的财税政策体系。2019年,财政部明确出入境往返当日不计入境内居住天数,境外人士全年境内居住不超过183天,不构成居民个人,可就其取得的全部境外所得,免缴个人所得税。
同时对境外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予以补贴。明确15%的税负差额补贴标准,一系列优惠政策出台,使得符合条件的境外人才个人所得税税率最高可从45%下降至15%,对大湾区广聚英才将起到积极的引导作用。
支持资金过境方面,省级科研资金实现跨境拨付,助力港澳融入国家创新体系。
今年我省建立了省财政科研资金跨境使用机制。省财政建立科研绿色拨付通道,对符合条件的科研经费,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予以拨付。7月30日,顺利拨付香港科技大学省级科研资金316.96万元,成为首例港澳高校参与省级科研资金科技计划的成功案例。
今年,省财政厅、省审计厅联合制定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的管理监督办法,明确应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和向境外支付的有关要求,规范管理跨境科研资金。
与此同时,吸引澳门资金来粤投资,支持我省与澳门财政储备资金合作组建的广东粤澳合作发展基金投资运作,首期设立200亿元,重点投向广东省内等关系大湾区民生发展的优质项目及企业。
发行大湾区生态环保建设专项债券22.5亿元
支持债券联动方面,推动港澳与大湾区内地建设精准对接。实现额度倾斜,2018、2019年累计安排珠三角九市1900.2亿元,倾斜支持粤港澳大湾区综合交通、生态环保、教育与医疗卫生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合作创新,加强粤澳金融合作,2018年首次引入澳门金融机构作为境外投资者分销认购粤港澳大湾区土地储备专项债券50亿元。2019年特别选取广州、佛山优质的专项债券项目,试点柜台发行大湾区生态环保建设专项债券22.5亿元,积极推动广东各地居民参与认购,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其发行量(22.5亿元)和个人认购金额均居全国各试点地区第一位。
支持平台互通方面,中央和省财政累计安排港珠澳大桥建设资金168亿元、深中通道42亿元,投入广深港高铁省方资本金72亿元等,为三地全域深度参与大湾区建设创造有利条件;支持打造国际科技创新中心。2019年,省财政安排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核心关键技术攻关23.2亿元,支持重大平台与基地、实验室建设等14.62亿元,支持大型创新平台建设等5.8亿元,支持粤港澳联合实验室和协同创新平台建设1亿元等,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对珠三角九市省实验室按不高于省市1:2的比例进行奖补,促进三地创新合作。
支持民生共享方面,推动大湾区公共服务共享。一方面,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港澳人士享受与内地居民同等的社保待遇、就业创业补贴和学生资助等;另一方面,推动会计服务合作交流。积极推动会计政策开放,先后实施香港与内地注册会计师考试部分科目互免、取消港澳居民担任内地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持股比例限制、放宽港澳人士担任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其他合伙人条件。
2019年,进一步鼓励对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的港澳会计专业人士,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协议,成为从事特定业务或执行某些管理职能的合伙人,并在珠三角九市执业发展。推动会计行业“放管服”改革,成立“粤港澳会计师事务所合作联盟”。
【记者】黄叙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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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王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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