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版诊疗方案发布,从传播途径到治疗,这8个变化,一定要知道!
2月1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对比第五版,都进行了哪些修正?
1、传播途径:存在经气溶胶传播的可能
传播途径将“经呼吸道飞沫和接触传播是主要的传播途径”改为“经呼吸道飞沫和密切接触传播是主要的传播途径。”“接触”前增加“密切”二字。增加“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中长时间暴露于高浓度气溶胶情况下中存在经气溶胶传播的可能。”
2、临床表现:重症患者还可出现“多器官功能衰竭”
重症患者严重者除了“快速进展为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脓毒症休克、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毒和出凝血功能障碍”外,还增加可出现“多器官功能衰竭”。
实验室检查,强调下呼吸道标本重要性,“为提高核酸检测阳性率,建议尽可能留取痰液,实施气管插管患者采集下呼吸道分泌物,标本采集后尽快送检。”
3、诊断标准:取消了湖北省和湖北省以外其他省份的区别
第六版诊断标准取消湖北省和湖北省以外其他省份的区别,取消了专门针对湖北的临床诊断病例,统一分为“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两类。
第五版与第六版对比,右为第六版
4、临床分型:重型诊断增加了影像变化明显这一条
仍分为“轻型、普通型、重型和危重型”,对动脉血氧分压(PaO2)/吸氧浓度(FiO2)≤300mmHg(1mmHg=0.133kPa)增加“高海拔(海拔超过1000米)地区应根据以下公式对PaO2/FiO2进行校正:PaO2/FiO2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 标签:
- 编辑:王丽
- 相关文章
TAGS标签更多>>
网站热点更多>>
热网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