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京台湾同胞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政策落地
记者从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了解到,台湾同胞在京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政策近日落地。在京创业、就业的台湾同胞,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实施细则按照普遍实施办法和专项配租措施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明确了申请条件、办理程序、信息获取和政策咨询途径。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将符合条件的台湾同胞纳入北京市人才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计划,由各区、各产业园区结合本区产业发展、人口资源环境承载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实际确定配租条件、程序和房源。
同时,开展专项配租。由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北京市台办分批组织开展,主要通过在台胞相对集中区域周边筹集部分房源,面向符合条件的在京台胞专项配租的方式,解决在京创业、就业台胞住房困难,增强政策获得感。
专项配租的申请条件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周岁)且年龄不超过45周岁(含)的台湾同胞,本人持有北京市合法有效台湾居民居住证,申请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北京市均无住房,并符合下列三个条件之一:在京合法稳定就业满12个月;在京创办企业(含个体工商户);高校应届毕业生,并已与在京用人单位签订12个月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目前,专项配租工作已经基本准备就绪,首批40套公共租赁住房涉及冠芳园、溪城家园、保利芳园和悦府家园4个项目,分布于台胞集中的北京市北部地区。上述房源将于近期启动网上意向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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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王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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