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代表柯建华:别让老年人被保健品套
3月9日下午,浙江代表团举行小组会议,继续审议全国常委会工作报告。梁臻 胡元勇 摄
“你看过今年央视春晚小品《‘儿子’来了》吗?”见到全国代表、温州市鹿城区松台街道桂柑社区党委柯建华时,她和记者聊起了一个小品故事,里面的一幕幕情节让她似曾相识。办“健康”、请“名医义诊”、电话营销打“亲情牌”,最终让老年人陷入到保健品的“套”中,“保健品市场的虚假宣传、欺诈营销等违法违规行为应该进一步加强监管。”
工作报告提出: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让违法者付出付不起的代价,还强调要“用监管管出公平、管出效率、管出活力”,对此柯建华代表打心里赞同。她所在的社区常住人口1.3万人,60岁以上老年人就有2700多人,在社区工作中,她发现不少老年人都有购买保健品的习惯,“老人对身体健康的愿望更为强烈,这样的心理需求却给提供了可趁之机,他们通过虚假宣传,夸大保健品功效,有些低价保健品,经过商家包装可以卖到上千元甚至上万元。”
在当地调研中,柯建华代表了解到,自2017年以来,鹿城区市场监管局对保健品虚假宣传开展专项整治,通过设置群众举报励,延伸监督触角等方式,对辖区内100多家涉嫌保健品欺诈与虚假宣营户进行“清零”整治,立案查处了一批案件。
如何从根源上铲除保健品领域的虚假宣传、欺诈营销现象?柯建华代表在深入调研中发现,保健品市场监管还存在不少的难点,比如相关法律法规还相对滞后,违法成本较低。“目前针对保健品欺诈案件的定性和处罚大部分还仅局限于行政处罚,与商家年销售额数千万元甚至上亿元相比,处罚力度较小,因此为牟取暴利,不惜铤而走险。”
柯建华代表认为,对那些虚假宣传、欺诈销售保健品的行为一定要重拳出击,加强保健品领域的监管,才会形成强大的威慑力。首先要从完善法律法规上着手,在虚假宣传与欺诈销售保健品的案件中,采用欺诈、方式,将价值低的保健品故意高价销售,金额巨大的,应当加大处罚力度。对于保健品生产经营中,存在标识不符合、违规擅自扩大适宜人群范围等行为,也应当尽快从法律法规层面明确相应的处罚,让执法部门在监管过程中做到有法可依。
此外,柯建华代表还,地区之间、部门之间要加强协作配合,织密打击网络,保持高压态势,同时,严格落实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加强社会宣传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治理,多管齐下,让保健品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无处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