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市二医院顺利开展无偿献血者直系亲属临床用血“直免”服务!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关于开展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734号)有关要求,切实改善献血及用血服务质量,提升无偿献血者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贯彻“以献血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 我院作为市“直免”工作试点医院,率先在全省直免平台上实现用血费用直接减免,并于近日成功为一名献血者直系亲属完成用血“直免”手续,切切实实为患者简化报销流程,让患者省心、省时、省力、省钱,保障了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的权利。
一、减免条件:根据《肇庆市免费用血管理办法》规定,在本市献血后,血液经检验合格的,其本人、配偶和直系亲属(父母、子女、有合法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养子女)享有下列临床用血权利:
1.无偿献血200毫升及以上的,本人可享受临床免费用血。
2.无偿献血者在2018年3月1日(不含3月1日当天)前,在本市无偿献血累计600毫升及以上的,其配偶及直系亲属可享受临床免费用血。
3.无偿献血者在2018年3月1日后,在本市献血累计600至1000毫升(含1000毫升)的,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累计不超过捐献量价值2倍范围的,可免费使用。无常献血者献血累计超过1000毫升的,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可享受临床免费用血。
4.无偿献血者在本市范围献血后,血液经检验不合格的,其本人临床用血时,在不超过捐献量3倍范围内,可免费使用。
二、办理须知:减免者只需提供用血者和无偿献血者的有效身份证原件、无偿献血者的《无偿献血证》原件或电子《无偿献血证》、用血者和无偿献血者的关系证件原件,(如结婚证、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无偿献血者或其配偶及直系亲属签署的临床免费用血承诺书)、用血者用血费用清单明细原件或复印件即可办理。
编辑:院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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