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醉驾、超员、强行驶入二环高架 成都这些驾驶员面临重罚
为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我市交管部门启动了全市冬季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昨天,记者从交管部门获悉了一批具有警示性的案例,包括二次醉驾、超员、强行驶入二环高架等。民警提醒,交管部门正在进行全市冬季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对于各类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打击一起,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男子醉驾被拘役完才20多天 又二次醉驾被挡获
今年3月,第一次醉驾被查,被判处拘役1个月,11月6日才从看守所出来,11月28日,竟然又第二次醉驾被挡获,这样的事就发生在莫某身上。记者从交警二分局获悉,莫某将面临1到6个月的拘役,因为二次醉驾,还会有加重情节。
据二分局四大队民警刘恒介绍,民警在北站东二路将莫某挡获,疑似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过现场酒精呼气测试,他血液的酒精含量为188.2毫克/100毫升,已经达到了醉驾标准。经过医院抽取血样,血液酒精含量为185.1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我们进一步调查发现,在今年3月,莫某因为醉驾被查,这已经是他第二次醉驾了。”刘恒说。
严重超员每人收3元车费 面包车驾驶员面临拘役
李某因为超员被民警挡获,核载7人的面包车实载14人,超员百分之百,且每人还收了3元的路费,具有盈利目的。记者从交警六分局获悉,李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将面临拘役并处罚金。
11月28日上午,李某驾驶的面包车被民警挡获。核载7人的面包车上连同司机总共有14人,超员达100%。车上的乘客每人都交了3元钱的车费乘车。严重超员、涉嫌非法营运,民警立即将面包车司机李某带回分局接受调查。
据市交管局事故预防处理处重案侦查大队民警王岗介绍,李某的违法行为已涉嫌犯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从事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一旦定罪,将面临拘役和罚金处罚。
大巴车货车强行驶入二环高架 两位驾驶员面临拘留
两位驾驶员因故意损毁交通安全设施,强行驶入二环高架,面临罚款1100元、扣3分、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大巴车驾驶员冯某某驾驶车辆沿清江中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成都市成温邛高架快速路西单商场上行匝道处时,明知该高架路禁止大型普通客车通行且存在限高架的情况下,为图方便,仍然驶入高架路段,造成匝道入口处限高架损坏。驾驶员李某某驾驶川L950××重型半挂牵引车由万年场方向沿着二环路向龙舟路行驶,行驶至二环路东四段二环路高架上行匝道时,李某某在明知二环路高架道路禁止大货车行驶进入匝道,不顾所驾驶车辆高度超高,将限高3米的限高架撞开损坏后驶上二环路高架路。
本报记者 何良
- 标签:
- 编辑:王丽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