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局:2016年11月14条次违法药品广告移送工商部门查处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7年1月3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2016年第6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称,2016年11月份,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违法药品广告14条次,医疗器械广告1条次,保健食品广告15条次。
广州白云山陈李济药厂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舒筋健腰丸”。其功能主治“补益肝肾,强健筋骨,驱风除湿,活络止痛。用于腰膝酸痛”。广告“快乐向前冲参赛队员时闪了腰,医院拍片确诊为腰椎间盘突出,以为再也不能参加比赛,用药后在短时间内恢复了,不疼了,完全进入状态”等。该药品宣传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明,严重和消费者。
河南天中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医疗器械“冷敷敷料”。其适用范围为“本品适用于闭合性软组织损伤引起的肿痛及皮炎、湿疹、过敏、真菌感染等引起的皮肤瘙痒”。广告“循经脱毒,脱毒断痒。膏中的药用成分就像靶向追踪器,循着人体把分散潜藏于体内深层的风寒湿燥火虫七类毒素一网打尽,由内向外全部脱出,各种瘙痒也随着毒素的逐渐脱出得以见效;无论是何病因、病程长短,均可达到突出效果”等。该医疗器械宣传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严重和消费者。
营养屋(成都)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的保健食品“谷比利R朗欣片”。其批准的保健功能为“增强免疫力、增加骨密度”。广告“对胃病慢性治疗,预防肝纤维化效果非常好;可使机体很快从疲劳状态中摆脱出来,对癌症发病有着非常好的预防作用;癌症患者通过补气、提高免疫力,可使癌细胞在体内静止,它变成一个慢性病,提高病人率”等。该保健食品宣传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夸大保健食品功效,严重和消费者。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对待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所宣传的内容,勿受虚假广告。要在医生或药师的指导下购买药品和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没有治疗作用,不能代替药品,请谨慎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