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药品保健品要查批准文号
本报讯(记者王丽)在27日举行的日活动中,省食药监局了3起严重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其中有两起以网络为主要手段进行营销,消费者。
对此,省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特别提醒,消费者在购买、特别是网上购买食品、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时一定要查询其生产企业的许可证、批准文号等信息。
其中,食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的备案信息,可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选择“数据查询”栏食品数据库进行查询。进口奶粉,可通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网站查询。
所有的药品、保健食品都必须具有国家核发的批准文号,网站售药需要的许可证,消费者在购买前不妨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
“购买药品要认准‘国药准字’的药品批准文号,进口药品应当认准进口药品注册证号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号,标示为‘国食健字’、‘卫食健字’‘卫消字’的不是药品。不要相信所谓专家义诊、、患者‘’、‘免费体检’等手段变相销售药品的,不要通过互联网购买处方药、不要通过寄递途径购买处方药。”相关负责人表示。
日前,省食药监局稽查局对卓昊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销售假冒“冬虫夏草”制品案进行了查处。省食品药品稽查局局长李讯介绍,该公司没有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也未办理《省保健食品经营审核意见表》,在营业执照范围内没有食品经营许可,是一家涉嫌以网络为平台,打着医药科技的,以假充真欺诈消费者的违法公司。
稽查人员从该公司的法人杨某的电脑中,调出2014年3月5日至3月15日的销售记录显示,10天时间就销售假冒冬虫夏草6228盒,违法收入27.4万余元。“一盒成本仅2元多的制品,售价约40多元,搭配到礼盒中每个礼盒售价800多元。”李讯说。
3月21日,省食药监局稽查局组织辛集市相关部门到辛集市西华“鹿丰食品添加剂”经销店调查核实。
经查,该店通过淘宝网销售小包装明胶,自2013年10月份至今生50笔交易 (网 址 http:),现场发现食用明胶20.75公斤,辛集市工商局依照程序进行封存并抽样送检,结果显示送检样品铬超标60倍。
辛集市食安办会同工商、门对涉案嫌疑人立案调查,进一步查清产品来源及销售流向。
省食药监局稽查局查处了一起涉嫌非法经营医疗器械案。经过多次摸排,2013年9月10日,省食药监局稽查局会同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张某住所进行了现场检查,当场查获有关证照和多枚印章。
犯罪嫌疑人张某伪造易佳仁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分公司《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销售内生场肿瘤热疗系统、热化疗灌注机等医疗器械,货值金额21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