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4月9日--13日,市二医院医保联网结算业务将暂停!附操作指引
日前,
肇庆市医疗保障局发布了
《肇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暂停医保业务办理的公告》
2021年4月9日20:00至4月13日8:00
暂停办理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联网结算
(含本地、省内和跨省异地联网结算)
和各项备案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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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的统一部署,肇庆市医保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肇庆系统”)将切换至广东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系统(以下简称“省系统”),为保证各级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及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新肇庆系统的正常切换和业务衔接,顺利推进医保省系统上线运行,现将系统切换期间在途业务的操作说明如下:
广东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系统
肇庆上线在途业务操作指引
肇庆系统停机前系统办理业务要求(4月9日17:30之前)
一、住院在院业务(本地就医)
1、对于2021年4月9日前达到出院标准的,4月9日20:00前完成出院结算手续。
2、因病情需要在停机期间继续住院的,需取消旧系统的入院登记,在新系统重新进行入院登记。
3、对于停机期间新入院的,可暂缓办理入院登记手续,待新系统上线后再进行入院登记。
4、停机期间出院的,可交足押金延迟结算。
5、停网期间确因病情需要转诊异地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先行手工受理,待新系统上线后进行系统补上传转诊信息,并联系辖区医保经办机构修改转诊开始日期。
二、住院在院业务(异地就医)
1、对于2021年4月9日前达到出院标准的,4月9日20:00前完成出院结算手续。
2、因病情需要在停机期间继续住院的,外地参保人来肇庆就医的,需取消旧系统的入院登记,在新系统重新进行入院登记;肇庆参保人在外地就医的,不需要进行处理,待省系统上线后,可直接进行出院结算。
3、对于停机期间新入院的,可暂缓办理入院医保登记手续,待新系统上线后再进行录入。
4、停机期间出院的,可交足押金延迟结算,或由参保人自费结算后,按照参保地零星报销要求申请相关医疗费报销。
系统切换期间系统办理业务要求:停机期间定点医疗机构暂停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联网结算,上线后补录相关信息。
来源:肇庆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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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王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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