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街坊,市二医院(市妇幼)最新就医指南,请查收(门诊就诊篇)
目前,新冠疫情多点散发,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刻不容缓。那么,疫情防控期间来我院门诊就医需要注意什么?这份就医指南,请您务必收好。
门诊就诊篇
0 1
为缩短等候时间,减少人群聚集,请尽量选择线上挂号:关注“肇庆市第二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或“肇庆智慧医疗支付共享平台”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挂号,按系统提示操作即可。
0 2
所有进入医院的人员请从医院北门进入,并务必佩戴好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在预检分诊处向工作人员主动出示健康码或填写流行病学调查表,由工作人员查验后有序进入门诊楼就诊。
对于不会使用智能手机、无法出示健康码的老年人群,或者没有携带手机的人群,可在医院正门入口预检分诊处,由工作人员协助填写【流行病学调查表】。
0 3
因疫情防控要求,如非必要,尽量不要他人陪同就诊,确因病情需要陪同就诊时,每位患者限一人陪同就诊。
04
就诊时遵守 “一医一患一室”的原则,自觉保持就诊间距,全程必须正确佩戴口罩,请自觉保持“一米线”防控间距。
05
发热、有呼吸道相关症状和/或有流行病学史的患者:如您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请主动、如实告知工作人员,并遵循工作人员建议,真实、完整地登记有关信息后,由工作人员指引到指 定地点就诊:
(1)体温 37.3℃以上;
(2)21天内有疫情中、高风险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3)21天内曾接触过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4)身边有聚集性发病或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流行病学关联;
(5)其他可疑不适症状。
另,具有上述所列情况之一者,请不要作为陪同人员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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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告知:
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院将交由公安部门处理,患者及家属须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1)拒绝接受检疫的;
(2)故意隐瞒流行病史的;
(3)拒绝隔离治疗的;
(4)在隔离观察治疗期间,拒不执行卫生防疫机构的预防、控制措施的;
(5)其他故意或者放任传播新型冠状病毒,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
来源:医务部
编辑:院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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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王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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