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肇庆市三家医院开展服务试点
三家医院成为用血直免服务试点
为了减少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报销手续,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50号)和《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推进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市于2020年6月15日起在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肇庆市第二人民医院、高要区人民医院等三家医院开展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以下简称“直免”)服务试点,符合条件的用血者在试点医院可直接办理用血费减免手续,在未实现用血直免医院用血的患者按原渠道办理。用血直免服务今后将推广至本市其他用血医疗机构。
全市统一执行
《广东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
第三章“用血管理”第十六条规定
无偿献血者在本省范围内献血,血液经检验合格的,其本人、配偶和直系亲属享有下列临床用血权利:
(一)无偿献血者献血 200毫升及以上的,本人临床用血时免交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
(二)无偿献血者献血 累计600至1000毫升(含1000毫升)的,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时,合计不超过献血总量2倍范围的,免交前项规定的费用;无偿献血者献血 累计超过1000毫升的,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时,免交前项规定的费用。
无偿献血者在本省范围内献血,血液经检验不合格的,其本人临床用血时,在不超过献血量3倍范围内免交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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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签:水均益为什么离婚
- 编辑:王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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