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品诈骗害惨老年人!党派、政协委员: 加强会销管控
听送小礼品实为推销保健品、“治癌症”的保健品吃后肿瘤反变大……近年来,针对老年人的保健品诈骗事件频发,群众深恶痛绝。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期间,有党派、政协委员分别提出,要加强保健品(食品)会销形式管控,加大打击力度遏制对老年人的保健品诈骗。
许多人都看到过这样的场景:成群结队的老年人到酒店等场所,参加一些、分享会,免费领取一些鸡蛋、面条等小礼品;一些酒店甚至菜市场,传出经过扬声器放大的健康养生的声音。
自治区政协委员陈德斌提出了《关于加大打击力度遏制对老年人保健品诈骗的》。他说,有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中国65岁以上人口为1.58亿人,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11.4%。老年人逐渐成为保健品诈骗的主要群体。一些不良商家利用健康、亲情营销、网络营销、上门推销等手段,、欺诈甚至强卖给老年人高价保健品,很多老年人上当,遭受经济损失。
据相关部门发布的消费警示,各地利用保健品诈骗老年消费群体数量呈逐渐上升趋势,仅2017年前11个月,省机关共侦办保健食品类犯罪案件20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61名,铲除69个,涉案金额近13亿元,同比去年增长220%。
农工党广西区委也关注到该问题,提出了《关于加强保健品(食品)会销形式管控的》。其中指出,近年来,以会议营销方式销售保健品的经营行为日益增多,部分经营者以中老年人为销售对象进行非法营销,引发较多消费投诉,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与监管的难点。
党派、政协委员关注的这些现象,是许多群众的亲身经历。83岁的南宁市民彭先生说,他爱人75岁,2018年3月份查出患有癌症,在医院做保守治疗。出院后,他们到南宁高新区某大楼里听,被忽悠买了三瓶××绿的一种元素水,说可以治疗癌症,一共花了1.2万元。他的爱人吃了以后,出现漏尿和小便频繁症状,去医院肿瘤科检查显示,肿瘤由他们上次出院时的3厘米变成9厘米了。本来在医院治疗时肿瘤已经变小了一些,现在又变大了,医生也很生气。“这个保健品根本没有治疗癌症的功效,我们被骗了。”彭先生疾首。
退休老人陈先生说,他家住南宁市七星附近,七星有一座大厦的二楼有人卖保健品,说可以治疗癌症。有一天做促销,一种保健品销售价由5600元降到3600元,有几百人报名,他住的大院至少50名老人去买了。那里还有一款号称吃了后满面的保健品,他买后吃了一点用都没有。
市民唐女士反映,她为了领取小礼品到南宁市民族大道一家酒店十楼去听,连续听三天就可领5公斤大米等礼品。她去听了三天没领到米,却发现整个都是让人去买一款号称抗癌的灵芝保健品,一瓶售价将近一万元。现场的人员还让老人验尿,只要尿的浑浊度高,就说有癌症的指征。去听课的20名老人受现场氛围,大多买了保健品,她自己因为没钱没有买。
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了解到,南宁市的许多酒店里,都曾举办过一些推销老年人保健品的。有的,还在老人出现较多的菜市场附近举办,甚至扎下根来长期举行。
尊老爱幼本是传统美德,在利益的驱动下,骗老欺老却成为一些人的生财之道。陈德斌委员对此深感。他认为,老年人保健品诈骗事件频发,原因有多种。原因之一,老年人渴望健康,希望减少身体疾病和痛苦的愿望强烈。但是,老年人缺乏保健常识,有的还小恩小惠,让商人有机可趁。此外,现在年轻人生活、工作忙碌,对家里老人关心不足。老人生活孤独、寂寞、亲情缺失,商家便打亲情牌“关爱”“问候”,常常使老人上当。而且有关机构对保健品欺诈打击力度也不足。
现在通过举办、分享会等形式销售保健品(食品)的情况很常见,很多老人就是在这样的场合购买了高价保健品,甚至上当的。农工党广西区委表示,目前,保健品会销没有准入资格要求,保健食品销售企业无需办理特定的经营许可。销售人员对所销售的产品也一知半解,销售产品基本靠“套”忽悠,满嘴术语偷换概念糊弄消费者。部分经营者甚至混淆保健食品与药品的概念,进行虚假宣传、高价推销,老年人往往掉入“陷阱”被骗钱财。而经营者进行会销保健品的“健康”、“分享会”等,场所和时间不固定,也让监管部门难以进行有效监管。
为此,农工党广西区委提出,相关部门应及时制定规范保健品销售人员行为的规范性文件。会议销售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有关部门应对产品宣传、促销手段、交易行为、售后服务等制定明确规范,让执法人员在监管过程中有依据,让销售人员在经营过程中有所。同时,还应规范会议推销保健品的行为。在完善保健食品经营企业档案的基础上,逐步对保健食品经营者进行分类分级管理,在相关监管平台上公布信用信息。
此外,还要严格实行保健食品经营许可管理。销售保健品必须取得含保健品经营范围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在《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定地点以外的地方进行保健食品宣传销售,保健食品广告还应经过食药监部门审查批准,举办保健食品宣传、说明会应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备。
针对老年人而被推销员钻的现状,农工党广西区委也提出,要加强对老年人的关爱。子女或其他赡养人要依法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上慰藉的义务。鼓励邻里乡亲为留守老年人提供关爱服务。对赡养人、扶养人不履行赡养、扶养义务的,相关部门应监督其履行;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陈德斌委员认为,卫生机构和健康教育机构,应该针对老年人开展健康知识教育,提高老年人群体的医学常识水平,尤其提醒老年人要学会甄别药品与保健品、合格产品与“三无产品”,不要轻信虚假宣传。同时,各级地方和相关部门积极构建新时代养老体系,推进医养结合,扩大养老服务方面的有效供给,最大程度压缩利用保健品诈骗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