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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药品集中采购落地 32种药品平均降价幅度达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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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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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第二批药品集中采购落地 32种药品平均降价幅度达53%

药价平均降幅53%,患者过去一个月的药费现在够买一年药,第二批药品集中采购落地

带量采购后,药价水分还能怎么挤?

阅读提示

日前,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在各地陆续落地,药品平均降价幅度达到53%,最高降幅达到93%,患者受益明显。即将到来的第三批带量采购还能挤出多少药价水分,各界充满期待。

辽宁沈阳的张女士是一名糖尿病患者,长期服用抗糖药阿卡波糖片。近期,她在医院开药时发现,这款进口原研药从每盒61.29元降至5.42元。按照每月3盒的用量,“过去一个月的药费,够现在吃一年的了”。

药价的降低,得益于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在各地的落地。此次集中采购中,32个品种采购成功,平均降价幅度达到53%,最高降幅达到93%。

近期,有消息传出第三批带量采购即将启动,药价水分还能再挤多少,各界对此充满期待。

原来吃不起的药现在吃得起了

药品集中采购好比“团购”,带量采购、以量换价,与药品生产企业进行谈判,达到降低药价、减轻患者药费负担的目的。

从2018年底第一批11个城市试点带量采购25个品种,到2019年9月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再到2020年初第二批带量采购32种药品,我国带量采购不断扩围,频率越来越密集。

“最直接的效应就是减轻患者费用负担。”据联采办有关负责人介绍,中选药品中,高血压、病毒性肝炎、恶性肿瘤等慢性病和重大疾病用药,长期用药负担重。通过带量采购药价显著降低,原来吃不起的药现在吃得起了,这是老百姓最直接的获益。

记者注意到,与第一批试点集采药品相比,近来陆续落地的第二批中选的药品治疗领域更广,包含很多家庭常备药物和慢性病用药,还包括安立生坦片、他达拉非片等非医保品种。在业内人士看来,这意味着国家联采的趋势有从医保控制转向患者需要的层面。

此前,由于中选药品在医院的价格大幅降低,带量采购后,患者更愿意去医院购药,这使得药店的客流和销量减少。但对患者而言,在药店买药省时省力,上医院开药不仅个人麻烦、也占用了一定的医疗资源。

对此,第二批带量采购不再选取部分地区开展试点,医保定点民营医院、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可自愿参加各省采购联盟,报送采购需求,实施带量采购。目前,山东、浙江、上海等多地发文,将对药店医保药品集采,纳入医保系统的采购渠道。

挤掉药品流通中的价格水分

在第二批集中采购中,32种药品平均降价幅度达到53%,最高降幅达到93%。药品价格为何能下降这么多?

“相当一部分药品价格长期存在虚高水分,一些仿制药价格水平高于国际价格2倍以上,流通环节费用占价格中的主要部分,这是集中带量采购降价的主要空间。”联采办相关负责人透露道。

药价一下挤掉这么多水分,有人担忧步子太大,市场可能不买账。然而,从试点城市采购执行情况来看,带量采购的执行超过预期。

在北京朝阳医院,药剂科主任刘丽宏告诉记者:“我们大概用了八九个月的时间,完成了一年的采购量。”截至去年12月底,25个中选药品在试点地区平均采购执行进度为183%,扩围地区均在去年12月开始执行扩围采购结果,全国患者都用上了质优价廉的中选药品。

“希望加大政策宣传。”刘丽宏认为,要让更多患者知道带量采购政策的好处,以及药价下降、仿制药的替换并不会对药品质量和疗效造成影响,让更多患者获益。

接下来带量采购将常态化进行。“不仅国家搞,地方也要搞。不仅药品领域要做,高值耗材和低值耗材领域同样要做带量采购。”据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司副司长丁一磊透露,今后带量采购将逐渐成为医药集中采购的主导模式。

为药企划定制度“红线”

以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为前提的集中采购,将促使企业回归成本和质量竞争,业内对此已达成共识。有专家表示,带量采购将促使企业公关行为大幅度减少,企业间竞争转为公开透明的产品质量和成本竞争,水面下的灰色操作转为阳光下的公平竞争,有利于医药产业从营销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

“集中带量采购直击虚高药价的软肋,实现了降低药品价格、提高用药质量、促进产业升级等多重效应。”国家医保局局长胡静林表示,更重要的是,集中带量采购在为医保减负增效的同时,为规范医疗行为、推动公立医疗机构改革创造了条件。

实践证明,以集中带量采购这个“小切口”,可以推动医药卫生体制这项“大改革”。胡静林提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到了啃硬骨头的攻坚期,要建立“带量采购为原则、不带量采购是例外”的招采政策体系,持续推进集中带量采购。

目前,药品带量采购的品种范围相对有限,药价虚高、商业贿赂等依然存在。但监管已开始通过带量采购平台,为药企划“红线”。

前不久,国家医保局就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征求意见,提出医药企业参加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挂网,应承诺不发生失信行为。如若发生医药商业贿赂、操纵市场价格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将被列入失信目录清单,医药企业或将被暂停药品挂网、投标等资格。

这在医药行业引起不小的关注。由于其惩罚力度大,不少行业内人士认为,这一制度“红线”有利于遏制药品“带金”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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