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藏!北海一男子开美容院容留他人进行!
近日,合浦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批准一起涉嫌容留罪的犯罪嫌疑人何某某。
2018年9月中旬,合浦县治安管理大队在工作中发现广西合浦县山口镇某大道上何某某所经营的“卓越美容院”名义上为美容院,但实际上可能涉嫌容留他人进行行为。
在核实了相关线月中旬对该美容院进行突击清查行动,龙某某、宁某某、戚某某等三人在该美容院被机关当场抓获,同时抓获嫖客张某、杨某、莫某等三人,经营该“卓越美容院”的何某某也被带回机行讯问。
经过侦查后,近日,机关以何某某涉嫌容留罪向合浦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提请了批准。
我院侦查监督部承办检察官接到机关对该案的提请批准书及案件材料后,经过审查后认为:虽然犯罪嫌疑人何某某到案后否认其容留的行为,但在其美容院进行行为的女子龙某某、宁某某、戚某某等人一致指证犯罪嫌疑人何某某长期容留其几人在“卓越美容院”并提供和收取费用,并有相关书证佐证。
相关材料足以犯罪嫌疑人何某某实施了为他人提供场所,容留他人的行为,其行为已了《中华人民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该院决定以容留罪批准犯罪嫌疑人何某某。
(1)《中华人民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最高、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引诱、容留、介绍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的处罚:
(四)一年内曾因引诱、容留、介绍行为被行政处罚,又实施容留、介绍行为的;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的“情节严重”:
(二)引诱三人以上的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员、患有严重性病的人,或者引诱、容留、介绍无人以上该类人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