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不能摘口罩?官方最新指引来了
3月18日,国家卫健委网站发布《关于印发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的通知》,对不同场景下戴口罩提出科学建议。
▲ 截图来自国家卫健委官网
附:《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全文
科学戴口罩,对于新冠肺炎、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具有预防作用,既保护自己,又有益于公众健康。目前,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下,为引导公众科学戴口罩,有效防控疫情,保护公众健康,特提出以下指引。
一、普通公众
(一)居家、户外,无人员聚集、通风良好。
防护建议:不戴口罩。
(二)处于人员密集场所,如办公、购物、餐厅、会议室、车间等;或乘坐厢式电梯、公共交通工具等。
防护建议:在中、低风险地区,应随身备用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在与其他人近距离接触(小于等于1米)时戴口罩。
在高风险地区,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三)对于咳嗽或打喷嚏等感冒症状者。
防护建议: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四)对于与居家隔离、出院康复人员共同生活的人员。
防护建议: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二、特定场所人员
(一)处于人员密集的医院、汽车站、火车站、地铁站、机场、超市、餐馆、公共交通工具以及社区和单位进出口等场所。
防护建议:在中、低风险地区,工作人员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在高风险地区,工作人员戴医用外科口罩或符合KN95/N95及以上级别的防护口罩。
(二)在监狱、养老院、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以及学校的教室、工地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
防护建议:在中、低风险地区,日常应随身备用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在人员聚集或与其他人近距离接触(小于等于1米)时戴口罩。
在高风险地区,工作人员戴医用外科口罩或符合KN95/N95及以上级别的防护口罩;其他人员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三、重点人员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从入境开始到隔离结束)。
防护建议:戴医用外科口罩或无呼气阀符合KN95/N95及以上级别的防护口罩。
四、职业暴露人员
(一)普通门诊、病房等医务人员;低风险地区医疗机构急诊医务人员;从事疫情防控相关的行政管理人员、警察、保安、保洁等。
防护建议:戴医用外科口罩。
(二)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患者的病房、ICU工作的人员;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的医务人员;中、高风险地区医疗机构急诊科的医务人员;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环境消毒人员;转运确诊和疑似病例人员。
防护建议:戴医用防护口罩。
(三)从事呼吸道标本采集的操作人员;进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气管切开、气管插管、气管镜检查、吸痰、心肺复苏操作,或肺移植手术、病理解剖的工作人员。
防护建议:头罩式(或全面型)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防护器,或半面型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防护器加戴护目镜或全面屏;两种呼吸防护器均需选用P100防颗粒物过滤元件,过滤元件不可重复使用,防护器具消毒后使用。
五、使用注意事项
(一)呼吸防护用品包括口罩和面具,佩戴前、脱除后应洗手。
(二)佩戴口罩时注意正反和上下,口罩应遮盖口鼻,调整鼻夹至贴合面部。
(三)佩戴过程中避免用手触摸口罩内外侧,应通过摘取两端线绳脱去口罩。
(四)佩戴多个口罩不能有效增加防护效果,反而增加呼吸阻力,并可能破坏密合性。
(五)各种对口罩的清洗、消毒等措施均无证据证明其有效性。
(六)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和医用外科口罩均为限次使用,累计使用不超过8小时。职业暴露人员使用口罩不超过4小时,不可重复使用。
目前有两省已经发布相关通知,可以有条件地摘口罩。
四川:
12种情形下可不用佩戴口罩
17日,四川省政府新闻办采取网络发布会的形式举行四川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15场新闻发布会。
四川省健康管理师协会副会长张建新在发布会上表示,有12种情况可以不佩戴口罩。
第一是在田间地头、森林滩涂、牧场草原等农林牧副渔等户外劳动的时候。
第二是在建筑工地、野外勘探、高空作业等户外人员不密集的这种地方劳动的时候,但是有一些特殊行业需要佩戴,那就需要根据情况来确定了。
第三是在自己的单位,包括公司日常工作,如果员工都没有发热、干咳等异常的症状的时候。
第四是人员固定,并且参会人员都没有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
第五是在户外空旷的地方,比如公园、绿道、景区、大街等。
第六是在人员稀少的地方活动,也就是说走路、散步、骑车或者购物等等。
第七是居家并且家庭成员没有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时候。
第八是在室内或者室外进行运动的时候。
第九是在个人独处,比如一个人在办公室、实验室,或者在库房。
第十是独自一个人开车。
第十一是和健康的家人、朋友一起乘坐私家车。
第十二是1岁以内的婴幼儿一般不能戴口罩,这样容易引起窒息。
对于哪些情况下市民需要佩戴口罩?张建新表示,以下9种情况大家需要佩戴口罩:
第一是出现了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
第二是与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病人接触的时候。
第三是在医疗机构就诊或者去探望病人的时候。
第四是在机场、火车站、高铁站等人员密集的场所。
第五是乘坐出租车、公交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
第六是在密闭和人员密集的商场、超市、银行、理发店、美容院等公共场所。
第七是在医疗机构、餐馆、酒店、机场、火车站等公共场所的工作人员。
第八是从事疫情相关的疾控、警察、保安等人员。
第九是出租车、公交车司机、航空公司乘务员等工作人员。
安徽:
7种情形下可不用佩戴口罩
3月16日,安徽卫健委官网发布《关于印发低风险地区社会公众口罩使用指南的通知》。
▲ 截图来自安徽省卫健委官网
根据分区分级差异化管理有关要求,结合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认识,该通知明确指出以下7种情形中,公众非必须佩戴口罩:
1.包括个人独处、开车时;
2.独自在室外空旷且人员稀少地区;
3.安康码均为绿码且居家家庭成员中均无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
4.无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且安康码均为绿码的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时,间隔距离不少于1米,每人占有面积不少于1平方米(按要求必须佩戴口罩的特殊行业、岗位除外);
5.均无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且安康码均为绿码的人员开会时,参会人员间隔距离不少于1米,每人占有面积不少于1平方米;
6.空旷地区户外锻炼,且无人员聚集时;
7.年龄极小的婴幼儿不能戴口罩,易引起窒息。
3月15日,安徽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经研究决定,自当日18时起,将安徽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省级二级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响应。
截至16日24时,安徽全省已连续18天无新增确诊病例、新增疑似病例。这也意味着,目前安徽全省均为低风险区,适用上述“口罩使用指南”,从而科学精准指导公众做好自我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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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王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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