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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钱啦!下月起,这些人或将多一笔收入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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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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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退钱啦!下月起,这些人或将多一笔收入

@所有人注意啦!

2020年度的个税综合所得

将开始“多退少补”。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

规定相关纳税人需要在

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

2020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哪些人需要办?

具体怎么办?

一起来看看!

↓↓↓

01 年度汇算的内容

依据税法规定,2020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以下简称“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税率表见文末),计算本年度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2020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20年已预缴税额

依据税法规定,年度汇算不涉及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纳税人按规定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等所得。

02 无需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

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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