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园集团单日两名副总裁辞职
北京商报讯(记者 高萍)正处于立案调查期的长园集团(600525)再现高层人事变动。8月5日晚间,长园集团披露公告称,公司两名高管辞职。
根据公告,长园集团董事会于2019年8月5日收到公司副总裁黄永维的书面辞职报告,黄永维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及在公司兼任的其他职务,其申请自书面辞职报告递交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同日,长园集团董事会还收到了副总裁王军的书面辞职报告,王军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其申请自书面辞职报告递交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值得一提的是,在5月5日,长园集团曾收到公司时任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黄永维的书面辞职报告。彼时,黄永维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其兼任的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也就是说,在辞去财务负责人3个月后,黄永维又辞去了副总裁的职务。
Wind资料显示,黄永维、王军担任长园集团副总裁的时间均为2018年7月8日。换言之,两位副总裁任职时间刚满一年。
需要指出的是,这并非近期长园集团首次出现高层人事变动。6月29日,长园集团曾发布公告称,长园集团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高飞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高飞因公司工作调整,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7月4日,长园集团公告称,7月3日收到公司董事鲁尔兵的书面辞职报告,鲁尔兵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包括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及在公司子公司所担任的一切职务。
在高层人事频现动荡的背后,长园集团深陷立案调查之中。5月31日,长园集团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长园集团正式立案调查,并进行调查取证。
除被立案调查,因多项违规问题,长园集团近期还被深圳证监局责令改正。7月4日长园集团收到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存在子公司相关关联交易事项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及时核算并反映税收优惠返还资金被占用情况、收入确认政策变更未披露且相关临时公告披露内容不准确、重大会计差错未追溯调整等多项违规行为,深圳证监局做出对长园集团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8月5日晚间,长园集团还发布了一则拟3.5亿元出售控股子公司上海长园维安电子线路保护有限公司(下简称“长园维安”)77.7342%股权的公告。根据公告,因本次股权出售,长园集团不再合并长园维安(包括其控股子公司上海长园维安微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长园维安电子有限公司),对长园维安的投资按照成本法核算,本次交易预计形成投资收益约5000万元(最终以会计师审计数为准)。对于此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长园集团表示,公司本次取得相关现金对价将有助于公司调整资产负债结构,聚焦核心业务,重点布局发展公司优势的智能电网和工业智能化领域等。
针对相关问题,北京商报记者曾致电长园集团进行采访,但对方电话未有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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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王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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