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解读男人  好爸爸

乌鲁木齐市:受疫情影响的单位和职工可缓交住房公积金

  • 来源:互联网
  • |
  • 2020-08-21
  • |
  • 0 条评论
  • |
  • |
  • T小字 T大字

原标题:乌鲁木齐市:受疫情影响的单位和职工可缓交住房公积金

8月2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乌鲁木齐举行新闻发布会。 新华社记者 宋彦桦 摄

新华社乌鲁木齐8月20日电(记者李志浩、杭芮)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乔毅8月20日表示,为最大程度减轻受疫情影响的缴存单位和职工的资金压力,乌鲁木齐已及时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8月20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乔毅表示,受此次疫情影响而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按照《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一般程序,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待企业经营情况好转后,可办理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补缴。自2020年7月17日至9月30日,单位未能按时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其缴存职工的汇缴记录都视为正常汇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申请贷款的权益。

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医学观察人员,一线医疗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等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职工,若疫情期间住房公积金贷款未能正常还款,只要在2020年9月30日前还清欠款,将不做贷款逾期处理。

乔毅介绍,需要支付房租的租房职工,可通过线上渠道“一站式”办理房租提取业务。职工本人无房,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且能提供无房证明、租住证明的,可直接登录“手机公积金”App,选择“房租提取”业务。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将进行线上审批,审核后实时到账。职工通过市场租赁住房的,可申请提取不超过一年的房屋租金。提取标准上限为每月1500元,按月支付。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 标签:做我老婆好不好简谱
  • 编辑:王丽
  • 相关文章
友荐云推荐
热网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