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岁儿子 男子法庭辩解“哪个父亲不打孩子”
7月13日下午,未央区法院张家堡法庭审理了一起变更抚养权纠纷案件。经过法庭调查查明,小豪今年9岁,小豪父母协议离婚时曾约定,孩子由父亲抚养,母亲有权。可是母亲在儿子过程中,发现儿子身上有斑斑伤痕,经过询问得知小豪父亲及其现任妻子经常小豪,她一怒之下,将前夫诉至法院,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庭审中,小豪的母亲赵某播放了视频资料,看到孩子身上的瘀青及伤痕,年轻的员不禁红了眼眶,一位年长的人民陪审员不忍看下去,将脸转向了一侧。小豪的父亲辛某对此份发表质证意见时,轻描淡写地只说了一句:“哪个父亲不打孩子!”听闻此话,赵某情绪瞬间激动起来,大声辛某,双方又争吵起来。
面对被告冷漠的态度和毫无悔意的言语,主审白锋当即对当事人违反法庭纪律的行为进行训诫。待双方安静下来后,又对其孩子的行为进行严肃,并告知其孩子的行为会对孩子身心健康造成严重,而且这种行为或将构成罪。
这时,辛某才羞愧得低下头,法庭的气氛变得更为凝重。在后来的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的发言也变得、冷静。白锋在进行庭审调解时,引导当事人回忆初为父母的欣喜和抚育孩子的种种艰辛,回忆孩子每一点成长带给父母的欢乐与……回顾过去,小豪的父母都潸然泪下。小豪的父亲辛某流着泪,讲述了自己对孩子深厚的爱,因为生活的艰辛和不易,在教育孩子时方法急躁,打过孩子之后他也非常后悔。小豪的母亲也说,她对前夫的评价给孩子有过,导致父子关系紧张。
借机向双方进行,9岁的孩子正值从儿童阶段过渡至少年阶段,是培养其三观的重要时期,原告、被告在教育孩子过程中应该相互配合,勤沟通、多交流,不能让婚姻的解体影响到孩子的健康成长,对待孩子要多耐心,少,学会和孩子做朋友,了解孩子的兴趣,给予引导和帮助。
最终,双方当事人主动提出和解。原告考虑到自身的身体和经济状况,不再主张变更抚养权,并表示会引导孩子正确处理与父亲及继母之间的关系。被告当庭表示不再孩子,以后会改正自己暴躁的脾气,修复与孩子之间的感情。庭后,原、被告都对白锋连声道谢,感谢在解决纠纷的同时又给他们上了一堂教育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