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了一半房款后房子被司法查封 打了6年的三方债务官司终于和解
扬子晚报网12月27日讯(记者 刘浏)六年多时间里,历经法院判决、申请再审、申请监督、公开听证、和解协议、法院执行,困扰李女士的买房问题,终于解决了。
“我想申请检察机关抗诉。”今年9月,秦淮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袁媛接待了申诉人王先生。2014年10月,王先生的前妻孙小姐以440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卖给了李女士,合同约定了88万元的违约金。李女士支付了220万元后,该房屋被法院司法查封,导致无法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李女士无法追讨已付款项,一度与孙小姐失联。
2014年12月,李女士向秦淮区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作出缺席判决,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王先生与孙小姐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归还购房款、违约金、案件受理费等共314万元,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依法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2015年10月,因王先生夫妻并未履行判决,李女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王先生夫妻两人被法院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2019年11月,王先生夫妻曾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因再审申请已超过6个月法定期限,且提交的证据不属于新证据,法院不予立案审查。
在对案件进行审查后,袁媛发现涉案房屋属于孙小姐的婚前财产,卖房款并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这笔债务属于她的个人债务。王先生本可以通过原审庭审行使自己的抗辩权利,但因为缺乏相关法律知识,没有积极应诉导致败诉。他被列入失信人名单,被限制高消费,给他的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影响;涉案房屋在拍卖分配后,李女士分得186万元,与法院当时判决的金额相差甚远;孙小姐的态度积极,但是还款能力确实有限。
袁媛组织召开了听证会,经过20多次的沟通交流,孙小姐表示将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还款;王先生虽然与孙小姐已经离婚,但基于多年夫妻感情,他愿意一起还款;李女士也愿意放弃部分债务、免除所有利息,作出极大的经济让步,初步达成了和解协议。
12月24日上午,秦淮区检察院再次召开听证会,由陆宁平检察长主持,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秉持客观公正立场,通过公开办案的方式,打开申请人的心结,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促进案件公正合理解决。听证会上,三方以再支付李女士83万元签订了和解协议书,并于当天履行完毕,李女士书面申请解除对王先生、孙小姐的失信执行人及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执行措施,这起持续了六年多的三方债权债务关系彻底了结。(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责任编辑:朱佳琪(EN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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