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发布1号公告!新型肺炎纳入乙类传染病,采取甲类防控措施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基于目前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病原、流行病学、临床特征等特点的认识,报国务院批准同意, 国家卫生健康委决定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法定传染病乙类管理,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法定传染病管理,各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其他政府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可以依法采取病人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隔离医学观察等系列防控措施,共同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传播。
国家卫健委党组部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1月20日,国家卫健委党组召开会议部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党组强调,全国卫生健康系统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风险意识、担当意识,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扎扎实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健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完善多部门联防联控疫情预案,强化对地方工作的指导和支持。
二是坚决遏制武汉疫情扩散蔓延。强化应急响应,严格落实市场关闭和野生动物管控措施,严格落实机场、车站、码头等体温筛检措施,减少人群聚集性活动。
三是强化病例救治,调配好医疗资源,中西医结合,落实集中救治措施,最大程度减少死亡。
四是依法做好全国面上防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要求,强化发热门诊作用,加强疫情监测和报告,做好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
五是加强科技攻关。争取尽快查明传染源、传播途径,密切监测病毒毒力、传播力的变化。
六是加强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公开、透明发布信息,加强防控工作正面报道。
七是深化国际交流合作。
八是部署好全系统春节期间值班值守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新春佳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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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王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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