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来了!在北京买房网上就能申请提取公积金
曾经因买房提取过公积金的缴存人肯定记得,想要把自己账户中的公积金提取出来,第一步得去单位相关科室申请。好消息来了!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从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1月10日起,公积金缴存人因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申请提取公积金的,除了由单位经办人办理外,也可以自行申请办理提取,而且网上就能办。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月8日发布《关于取消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纸质申请表及部分业务网上办结的公告》,自2020年1月10日起,除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使用商业银行贷款及使用异地公积金贷款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外,申请人和单位经办人都可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怎么理解这句话?简单点说,就是您只要购买了北京市内的房子,无论是全款、公积金贷款还是商业贷款,都可以自个儿申请办理公积金提取。
为什么北京市外的房子不行?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由于房屋权属信息尚未实现全国互联互通,上述域外购房的两个服务事项继续维持经办人制度,由申请人所在单位首先履行提取材料的初步审核职责,然后由单位经办人前往柜台办理提取业务。
个人申请的话,怎么办?《公告》中明确,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不再提交纸质提取申请表,改为职工本人书面授权承诺。职工应按照授权承诺的相关规定,对申报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办理方式上,缴存人可以选择于柜台办理提取业务,仅需提供相关事项材料原件后,授权承诺可当场确认;也可以通过网上业务系统直接申请办结。
“只需跑一趟”甚至“一趟都不用跑”,是不是很方便!
当然,您也可以继续选择通过单位经办人办理。单位经办人于柜台办理提取业务时,除提供相关事项材料原件外,还需提供职工本人签署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
与此同时,为让群众“少跑路”,管理中心新增11个服务事项可通过网上业务系统申请并办结。
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注意到,这11项业务中,除了上面提到的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之外,还包括其他9个住房公积金事项和1个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事项。诸如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使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购买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租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等几项公积金缴存人经常使用的业务,都可以直接进行网上申请。申请人通过网上业务系统提交办理申请后,由管理中心进行后台审核,审核成功后直接予以办结,无需到柜台办理相关手续。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表示,自2020年1月10日起,通过管理中心下属18个管理部或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银行代办点柜台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原需填写的16类提取事项申请表格全部取消,从根本上解决了群众反映提取材料多的问题。
其中,申请人本人于柜台办理提取业务时,仅需提供相关提取事项的材料原件即可办理,授权承诺可当场签字确认;单位经办人于柜台办理提取业务时,除提供相关事项材料外,还需申请人本人签署《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提前授权承诺。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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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王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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