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G时代探索“司法、行政、技术、标准”相结合的版权保护新模式
新华网成都12月4日电(记者 王志艳)“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现代技术日新月异,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蓬勃发展,对推进经济发展、文化传播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也给版权保护和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12月3日,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与中国国家版权局主办的“一带一路版权国际论坛”上,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局局长于慈珂如上表示。
论坛上,来自全球版权产业界的行业协会、企业机构负责人等围绕“数字经济下版权与创意产业新挑战和新机遇”这一主题进行深入交流和探讨。其中如何解决版权保护取证难、维权难、赔偿难等问题,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
与会嘉宾认为,中国在探索司法、行政、技术和标准相结合的版权保护新模式,建立版权保护行业技术规则方面,逐渐形成了自身特色。
“司法保护+行政保护”双轨并行
随着互联网使用者数量不断增加、网络作品应用不断丰富,中国数字经济整体规模快速增长,网络成为版权保护主战场。但是,网络侵权呈现出片段化、阶段化、分散化、规模化的特点,网络侵权形成产业链、跨境侵权行为多发等问题,也使互联网版权保护面临重大难题。
“中国施行版权保护的双轨制,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并行,这种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富有成效。”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局副局长赵秀玲在论坛上介绍。
在版权司法保护层面,为进一步统一知识产权案件裁判标准、加大司法保护力度,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知识产权法庭,部分地区还专门成立了知识产权法院、互联网法院,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据北京互联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综合审判一庭庭长卢正新介绍,2019年受理案件41000多件,其中16%涉及到网络版权。
在版权行政保护层面,国家版权局联动相关部门持续15年开展“剑网行动”,针对网络视频、网络音乐、网络文学、网络新闻转载等领域,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专项整治。迄今,依法关闭侵权盗版网站6266个,网络版权侵权现象得到遏制,社会公众的版权保护意识也在大幅提升。
赵秀玲指出,未来将继续立足中国国情,着眼于解决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应对新技术带来的挑战,进一步完善网络环境下版权保护的相关规定,加大对侵权盗版行为的惩罚力度。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副总干事西尔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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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王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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