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道科技剥离无人机业务上科创板 未来业绩存风险
原标题:新股分析|通道科技剥离无人机业务上科创板,依赖北美市场业绩受影响
记者 | 赵阳戈
11月27日,道通科技科创板审核通过。值得一提的是,公司备受关注的无人机业务已在两年前剥离独立发展。此外,根据招股书,公司超8成收入来自境外,其中北美市场接近5成,在贸易摩擦背景下,公司未来业绩存在不小风险。
依赖北美市场受贸易摩擦影响
道通科技成立于2004年,注册资本4亿元,实控人李红京。公司目前已构建了包括汽车综合诊断产品、针对汽车胎压监测系统的TPMS系列和针对汽车智能辅助驾驶系统的ADAS系列在内的三大产品线,产品主销美国、德国、英国、澳大利亚等50多个国家和地区,是汽车智能诊断、检测和TPMS(胎压监测系统)产品及服务综合方案提供商。
2018年和2019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9亿元、5.3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分别为3.36亿元、1.38亿元。
根据招股书,道通科技拥有研发人员508人,占公司员工总数的41.57%。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已获得境内外共计160项涉及汽车智能诊断、检测的专利,其中境内外发明30项,并获得境内外软件著作权69项。
需要指出的是,道通科技的产品以出口为主,报告期内公司来源于中国境外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50491.66万元、60709.38万元、72965.44万元和44500.38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86.70%、84.73%、81.99%和84.73%。同时,公司境外业务收入相对集中,其中来自北美地区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54.6%、44.26%、41.41%和46.41%。
在中美贸易摩擦背景下,道通科技美国子公司Autel纽约于2019年9月收到了美国海关对其自中国进口的四类商品补征301关税的通知。道通科技称,自己目前已就汽车智能诊断电脑、工业内窥镜和车辆通信接口三类产品提出申诉,但特殊情况下如Autel纽约针对本次补征关税的申诉全部失败,则可能需要对历史进口货物补缴301关税(预计最高金额为878万美元),这可能对2019年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同时,道通科技有一部分采购原材料原产地位于美国或属于美国品牌,这也可能受到影响。
发生过多起知识产权纠纷
按照道通科技说法,公司的产品和所处行业具有技术密集型的特点,相关知识产权的保护对公司和行业内其他厂商都尤为重要。但公司说明书却显示,在报告期内,道通科技与福特、元征科技、Service Solutions等公司发生过多起知识产权方面的诉讼。
其中,道通科技与元征科技存在4宗专利诉讼,分别发生在2016年10月、2017年5月、2017年10月等时间,目前均已和解撤诉;与Service Solutions之间的诉讼则发生得更早,在2013年2月8日,SERVICE SOLUTIONS U.S.LLC就在美国密歇根东区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公司专利侵权,最终双方于2017年1月和解。
道通科技也存在著作权被其它公司侵犯的情形。原来有其他公司将道通科技的计算机软件复制安装到其汽车诊断产品上对外销售,对此,道通科技于2016年4月向深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报案控告侵权方及其股东等侵犯其著作权,并获得受理。2016年9月,公司收到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作出的《立案告知书》,开始立案侦查。2017年11月,案件移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好在2018年1月,道通科技与侵权方及其股东达成和解,签订了《和解协议书》,侵权方及其股东一次性赔偿公司2288万元,公司收到赔偿款后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提交《刑事谅解书》。后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作出《不予起诉决定书》并通知公司,此案已了结。
道通科技提醒称,考虑到公司全球化经营的策略,境外经营面临的法律环境更为复杂,且行业内技术人员存在相互流动,随着行业发展和市场竞争加剧,市场竞争对手或其他主体出于各种目的而引发的知识产权纠纷可能难以完全避免。由于知识产权的排查、申请、授权、协商和判定较为复杂,如公司未能妥善处理各类复杂的知识产权问题及纠纷,并在未来潜在的知识产权诉讼败诉,可能导致公司赔偿损失、支付高额律师费、专利许可费、产品停止生产销售等不利后果,该等情形如果发生可能会给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另外,公司未来可能无法完全阻止他人盗用公司知识产权,如果未来出现知识产权保护不利,被第三方侵犯的情况,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在通道科技冲刺科创板期间的2019年9月30日,道通科技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李红京还因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因情节轻微,2019年10月30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李红京犯危险驾驶罪,但免予刑事处罚。
两年前剥离的无人机业务仍存纠纷
道通科技还曾有一个业务受到市场关注,那就是无人机。不过按照公司说法,出于整体业务稳健发展和长远规划考虑,公司于2017年8月将无人机业务进行剥离,业务剥离后,公司集中力量发展汽车智能诊断、检测分析系统和汽车电子零部件业务,不再从事无人机相关业务。
2014年5月,公司成立了全资子公司智能航空专门负责拓展无人机业务,但第一代无人机产品市场反应未达预期,且全球无人机市场近年来变化较快,无人机持续研发投入金额大,因而公司该项业务发展前景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而这也最终导致了后面的剥离。道通科技全体股东于2017年8月共同讨论决定,将公司持有的智能航空100%的股权全部转让予通元合创(由公司全体原股东按届时在公司的持股比例于2017年6月设立的承接无人机业务的公司),从而将无人机业务从公司业务中剥离出来,独立发展。
甚至在报告期内,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和DJI EUROPE B.V(以下合称“大疆”)于2016年8月还对智能航空及其子公司、通道科技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指控被告的无人机产品X-STAR和X-STAR PREMIUM侵犯其专利,后来还在2019年2月追加指控了无人机产品EVO侵犯其专利。在诉讼期间,原告和被告向法院联合提交了自愿撤回对公司诉讼的动议,并获得了法院的批准。根据法院批准的动议,原告已撤回对公司的指控,保留对智能航空的指控,但公司需对判定智能航空的损害赔偿承担连带责任。
- 标签:
- 编辑:王丽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