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提出15条鼓励措施促进消费增长
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9月16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门户网站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消费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福建各地采取15条措施,进一步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促进消费升级,持续激发消费潜力。
《通知》要求福建各地采取措施促进加商圈繁荣发展。鼓励各地结合地方特色,打造一批融合销售、体验、休闲、娱乐等多业态集聚的商圈(步行街),完善停车场、公厕、无障碍通道、商圈智慧化、消防等基础配套,增强综合服务功能。支持各设区市2020年春节前集中力量改造提升示范商圈(特色步行街),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奖励。鼓励商圈(步行街)利用节假日、黄金周组织购物节、美食节等商业促销活动。省级每年安排2000万元对促销活动给予奖励。积极打造便民消费圈,支持新建和改造一批社区生活服务中心,开展医疗、养老、家政、托幼、维修、助餐等延伸便民服务,有条件的地区可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给予财政支持,并按规定享受有关税费优惠政策。鼓励品牌连锁便利店入驻社区,搭载各类便民生活服务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品牌连锁企业试行“一照多址”登记,将智能化、品牌化连锁便利店纳入城市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体系建设。依托电商平台拓展线上线下融合便民服务,省级每年安排资金对网络零售额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给予奖励。
支持发展夜间经济、丰富夜间文旅活动。鼓励商场、商圈延时经营,从2019年10月1日执行至2020年年底,年用电量150万千瓦时以上的商业用户,将21点至23点调整为低谷时段。开展转供电环节加价清理,确保优惠政策惠及终端用户。完善夜间公共交通等服务保障,增设夜间停车位,鼓励地铁、公交延长运营时间。积极培育特色精品夜市,策划精品夜游,鼓励举办“深夜食堂”、灯光秀、文艺演出等夜间主题活动,发展一批文化沙龙、电影院、美术馆、剧院、24小时阅读空间。打造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鼓励古镇古街特色文化旅游街区项目与发展夜间经济相结合,建设一批夜间经济示范区和项目,省级安排资金予以奖励。鼓励各地举办文创旅游商品集市夜市,对政府组织的形成固定品牌的机制化常态化文旅集市给予奖励。
推动新能源汽车消费、促进农村消费。每年安排4亿元专项资金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推广应用适销对路新能源汽车。有条件的地方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对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给予积极支持。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点)停放新能源汽车2小时以内免费。对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电站用电,暂免收基本电费,电度电价按当地大工业目录电价减半执行。积极开展“丰收节·消费季”系列活动,从2019年9月中旬至10月中旬在全省各地组织举办为期一个月的“福建省中国农民丰收节”优质农产品展示展销系列活动,以“福茶、福果、福菜、福菌、福稻”为重点,通过现场展示、美食品鉴、线上线下直销等方式,扩大农产品消费。
推动文体消费、支持文旅建设。对国内外优秀艺术表演和民族民间艺术表演,给予惠民低价票补贴。支持各地组织文旅消费季、文旅惠民季等活动,对具有带动性和影响力的文旅消费活动给予补助。对国际性赛事、全国性赛事、全省俱乐部联赛、全省性校际青少年体育赛事予以补助。推进影视、戏曲制作基地、旅游景区旅游演艺项目、文化旅游特色街区,平潭国际旅游岛等海岛旅游基础设施,以及3A级以上(含3A级)景区景点旅游要素创新提升项目建设,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补助。开发潜水帆船、邮轮游艇、低空旅游、滨海旅游、登山露营等体育旅游新业态,对各类文旅融合新业态典型项目、示范基地,按类型分别给予奖励。
推动“全福游、有全福”旅游消费升级,发展假日经济。省级每年安排4000万元用于“全福游、有全福”品牌线上线下推广,打造两条大环线、4条特色支线及9条特色主题线路,开发系列旅游产品,推出优惠旅游套餐。每年安排不少于2000万元支持“全福游、有全福”沿线4A级以上重点景区和全域旅游县市完善旅游要素,健全旅游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错峰休假、弹性作息。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实施弹性作息制度,依法依规优化调整作息安排,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条件。
加强土地资源要素保障、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使用“四荒地”及边远海岛建设乡村旅游、健康、休闲项目的,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前期开发成本和相关规定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消费领域的支持力度。鼓励银行机构创新消费信贷产品和服务,在合理控制杠杆水平并确保贷款用途真实性的前提下为居民消费提供合理的金融支持。鼓励保险机构创新发展消费相关险种,提升保险服务水平。拓展消费金融领域市场。完善消费金融市场体系,鼓励专业化消费金融机构发展,满足不同消费群体合理的消费需求。
优化消费环境、实施促进消费正向激励。《通知》要求,完善商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公示制度,实行经营者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严格落实经营者三包制度和缺陷消费品召回制度。推进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建设。强化网络交易平台责任,加强网络订餐、外卖配送食品安全监管,及时检查处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加快建立和完善福建省公共信用信息大数据库,推广“e福州”等公共服务APP为消费者提供信用信息一站式查询和消费预警提示服务,对信用良好的城乡居民给予消费优惠。各地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抓好政策落实。年度最终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率提高幅度排前五名的设区市,从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中安排奖励,其中,第一名2000万元,第二名1500万元,第三至五名各1000万元,用于统筹推进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和促销推广费用。以上财政补助、奖励政策执行至2020年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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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王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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