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正义者维护正义
近日,有媒体报道湖南一环保志愿者协会负责人带队对当地几家涉污企业进行生态巡查后,被其中一家企业电话“死亡威胁”。当事人报警后,涉事男子被新邵警方罚款500元,并当着警方面向协会负责人致歉。此前,多地都曾有环保志愿者被威胁、殴打的事情发生。如何保障环保志愿者的人身安全?这个事件背后的深层次问题值得重视。
党的十八大以来,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深入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相互促进,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面对环保组织和志愿者的调查、举报,排污单位铤而走险威胁恐吓,说明环保组织和志愿者抓住的是“要害”、戳中的是“痛处”,让排污单位不深入查找客观原因、切实加以整治突出问题,反而打着歪心思、企图蒙混过关的真相公之于众。这表明随着生态文明建设向纵深推进,环保组织和志愿者能够秉承赤子之心深入污染防治最前沿,发现并推动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这也证明环保组织和志愿者是生态环境保护全社会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律监管和行政监管的有机补充,不可或缺。
环保组织和志愿者为提高全社会生态环境意识发挥了很大作用,是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主力军,被不法排污单位威胁、恐吓的报道也屡见不鲜。对这种威胁恐吓行为,必须严厉打击,决不能姑息。否则,环保组织和志愿者就会提心吊胆,缺乏安全感;违法者就会有恃无恐,肆无忌惮;社会公众就会产生微妙心理,认为举报有风险,行动需谨慎;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公众监督体系就会失去根基而坍塌。
笔者认为,当前重要的是要建立惩恶扬善、激浊扬清机制,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惩恶方面,坚持为伸张正义者伸张正义,让维护正义者享受正义。增强法律对威胁恐吓行为惩戒的严肃性、及时性,提高违法成本,以树立行为规则,为环保组织和志愿者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在于实施,对于胆敢威胁恐吓的,发现一起、调查一起、处理一起,绝不手软,树立法律威严,不给违法者留下恣意妄为的空间。
把效果震慑摆在重要位置,建立黑名单制度,把违法违规企业和负责人纳入环保信用管理系统。加大泄露举报者信息行为的查处力度,不但要追究泄密者责任,对于泄密单位责任人也要严肃追责问责。
扬善方面,坚持为担当者担当、让实干者实惠。有关政府部门要切实支持环保组织,关爱环保志愿者,激励环保志愿行为,让维护法律和公共利益的行为受到鼓励支持,保护其积极性。着力健全保密制度,保护举报人的人身安全,提高志愿者安全感,增强举报的勇气和底气。
建立政府与环保组织互联互动机制,为环保组织和志愿者提供必要的支持帮助,如,邀请他们参与有关活动,指导环保组织开展活动,特别是要加强志愿者相关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环保业务能力。
对重大案件举报者可以给予适当奖励,树立引领标杆,采取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手段,推动更多公众知晓环保组织和志愿者,参与环保志愿活动,形成人人参与、人人享有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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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王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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