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地方“减负”,督察组怎么减?
“今天我们去现场的时候,只有一个熟悉情况的人带路。”中央第一生态环保督察组成员告诉记者。记者跟随督察组成员几次外出现场发现,每次都只有一到两位地方人员陪同检查。
对督察组来说,这是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以下简称《纪律规定》)的具体行动。在进驻的前一天,全体督察组成员就要学习领会相关精神,并接受被督察对象和社会共同监督。
新修订的《纪律规定》增加了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并进一步细化陪同接待等方面内容,包括严禁督察搞形式、走过场,严禁被督察地方搞层层陪同等。
相对应的,中央第一生态环保督察组严格控制外出陪同的地方人员人数。此外,一旦涉及调阅地方资料和部门走访的情况,督察组格外强调要精准、聚焦,切实减少被督察对象不必要的工作量。
能从简的一律从简、能简化的一律简化,这也是为了贯彻落实“基层减负”这一党中央重要决策部署。在中办发出的《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将2019年作为“基层减负年”。
随着8个督察组全部进驻完毕,一些较早进驻的组别,距离下沉督察的日子也越来越近。这一阶段,督察组需要更加频繁地去现场进行踩点取证,因此,中央第一生态环保督察组内部将更加强调严守《纪律规定》,做到轻车简从,不向被督察对象提与工作无关的要求等。
本轮督察还秉承实事求是的精神,对担当尽责,但因客观原因、历史原因或难以预见因素,导致未完成工作任务的人员实行容错,同时禁止乱问责、滥问责、简单化问责等行为。
这进一步减轻了被督察对象的思想负担,鼓励地方正视问题,并把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当成共同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督察组同志一起努力,协同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在更加人性化、规范化的同时,督察组表示,将坚决查处生态环境保护不作为、乱作为和不担当、不碰硬问题,进一步传导压力,压实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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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王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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