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出台政策支持便利店试点设置便民药柜或自助售药机
央广网福州5月29日消息(记者张子亚)29日上午,福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对福州市促进便利店企业发展扶持措施进行解读,向社会各界公布。其中支持便利店搭载便民服务,试点设置便民药柜或自助售药机。
为鼓励有实力的商贸企业在福州市设立连锁便利店,完善商业配套,方便居民生活,福州市相关部门制定了《关于促进福州市便利店企业发展的若干扶持措施》,该《措施》对符合福州市连锁便利店及配送中心设置标准规范的连锁便利店企业进行扶持奖励,主要从新店开办补助、零售创新奖励、开拓市场扶持等方面给予扶持。所有扶持政策的享受对象仅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福州市连锁便利店企业总部,下属机构及门店不享受相关扶持奖励政策。
对于便利店企业当年新建10家以上门店的给予其总公司一次性补助。其中每新开一家直营的普通便利店补助20000元,每新开一家加盟的普通便利店补助2000元;每新开一家直营的生鲜便利店补助50000元,每新开一家加盟的生鲜便利店补助5000元(原有便利店重修装修或原有加盟店改作直营便利店不予补助)。
该措施还对零售创新奖励,现有便利店企业当年开发的管理信息系统(主要包括:人脸识别系统、大数据分析系统、移动支付系统、智能APP系统等,每项投资额超过9万元,且在该公司连锁便利店中全面推广使用的(覆盖率达70%以上),经市、区两级商务局联合验收合格,每开展一项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给予3万元奖励;现有便利店企业当年增设餐饮服务、自助设备服务、代收代理服务、生活资讯服务、快递存取服务、商品预购服务、公厕服务、WIFI服务等“便利+服务”,每项投资额超过6万元,且在该公司连锁便利店中全面推广使用的(覆盖率达70%以上),经市、区两级商务局联合验收合格,每增加一项“便利+服务”给予2万元奖励。此外,对于现有便利店企业自建配送中心(包括购地自建和租房自建),符合《福州市连锁便利店及配送中心建设标准规范》的,经市、区两级商务局联合验收合格,给予30万元奖励。
措施规定,每个福州市便利店企业每年累计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同时还每年安排一定资金作为福州市便利店人才培训资金,主要用于商务部门开展各便利店零售创新业务培训等工作。
该措施还支持支持福州市便利店代办便民服务事项,将便民服务自助受理终端合理布设至有条件的连锁便利店;支持福州市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与具有24小时服务能力、有较多门店(30家以上)的连锁便利店企业合作,在便利店设立独立乙类非处方药、医疗器械专柜或自助售药机。
专柜销售的药品、医疗器械由福州市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统一配送或由24小时连锁便利店企业总部统一向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提货分配(不得中转或库存)。专柜只允许销售乙类非处方药和家庭常用二类医疗器械(常用二类医疗器械包括:体温计、电子血压计、医用脱脂棉、医用脱脂纱布、避孕套、医用口罩、血糖仪、血糖试纸、早早孕检测试纸、排卵试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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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王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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